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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裁定慎用人体测试

1999-10-29 来源:生活时报 林 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葛长荣是在去年10月7日下午到协和医院进行体检的,他说该院神经科的朱医生和北京医院庄医生未向他做任何说明,就给他做了颅磁刺激运动诱发电位测试,结果使他感到“全身震颤,大脑瞬间失控,四肢酸麻”。测试完毕,当被告知可领取10元钱时,他方知这不是体检内容,而竟是一项人体试验!葛长荣于今年4月将医院推上法院被告席,因为他认为这项试验已使自己“严重失眠,情绪激动,烦躁不安,头部涨痛,记忆力下降,从而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由此要求医院赔偿身体和精神损失1.6万余元。

但协和医院坚持认为是在征得葛长荣的同意后才对他进行磁刺激诱发电位测试的,而葛当时并未表示有任何不适。医院方面还声称,该项测试检查早于80年代开始就已用于临床,并已对2000多人实施了检查,从未发生过副作用。所以这根本不算是“人体试验”。由于此案具有较高专业性,东城区法院聘请医院的专家进行分析,今天上午一纸裁定,最终认为磁刺激运动诱发电位测试对人体不会遗留永久性损害,葛长荣所称的症状与该项测试无因果关系,由此驳回了其1.6万余元赔偿的诉讼请求。同时也指出,对人体进行医学测试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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